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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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办理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条件,请问您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是30人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地方性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能申请成立社会团体
符合条件 不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