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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常住外埠老年人办理优待卡(证)有关问答

2014-12-26   

  1、为什么常住外埠老年人也可以同等享受北京市优待政策?

  答:2012年12月28日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章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

  2、北京市常住外埠老年人的定义是什么?

  答:北京市常驻外埠老年人的定义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外埠老年人。

  3、为什么常住外埠老年人必须在北京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

  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均将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定义为常住人口,因此常住外埠老年人必须在北京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

  4、为什么要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47号)?

  答:按照2012年12月28日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京政办发〔2008〕47号文11条中的第七条“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和第八条“建立居家养老福利服务制度”,属于“社会保障”范畴,不属于“社会优待”内容,因此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47号),重新制定《北京市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办法》。

  5、北京市老年人社会优待的内容有哪些?

  答:(一)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域内地面公交车。有条件的城市公交车站要设置无障碍等候专区,方便老年人乘车。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要设立不低于坐席数10%的老幼病残孕专座。

  (二)市、区(县)级政府投资主办或控股的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费(大型活动期间除外)。60至64周岁老年人优惠购买市属公园通用年票,每张50元。提倡非政府投资主办或控股的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对老年人给予适当优惠。

  (三)市、区(县)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博物馆(院)、美术科技和纪念场馆、烈士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公共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提倡非财政支持的公益性文化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

  (四)市、区(县)级财政支持的公共体育场馆为老年人健身活动提供优惠服务。

  (五)各级文化馆(站、宫、活动中心、室)对老年人免费开放。各区县电影公益放映机构每月为驻区老年人免费放映一场电影。

  (六)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站、室)对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市老年心理咨询热线(96156)为老年人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

  (七)大、中型医疗机构对老年人就医提供“六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服务。

  (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实行“三优先”(就诊、出诊、建立家庭病床)服务,实行社区卫生服务首诊制。每年为无社会养老保障的老年人免费提供一次体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生活困难补助的老年人免收家庭病床查床费。

  (九)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其他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应优先为老年人提供减免费法律咨询。

  6、常住外埠老年人办理《北京市老年人优待证》需要什么条件?

  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外埠老年人,60至64周岁可以办理《北京市老年人优待证》。

  7、常住外埠老年人办理《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需要什么条件?

  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外埠老年人,65周岁及以上可以办理《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

  8、常住外埠老年人办理《优待卡(证)》的程序是什么? 

  答:符合条件的常住外埠老年人办理《优待卡(证)》时须提交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北京市公安局统一印制、在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和复印件一份,其它办理程序参照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办理《优待卡(证)》的程序办理。

  9、常住外埠老年人什么时间开始可以办理《优待卡(证)》?

  答:2013年6月26日起,各区县老龄办将对2013年2月底前办理《暂住证》的常住外埠老年人进行一次集中办理,符合条件的外埠老年人自愿到经常居住地居(村)委会提出个人申请。2013年3月及以后办理《暂住证》的常住外埠老年人参照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办理《优待卡(证)》的时间办理。

  10、常住外埠老年人办理《优待卡(证)》时,为什么必须提交《暂住证》?

  答: 1997年修正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证明”,因此常住外埠老年人办理《优待卡(证)》时,必须提交《暂住证》。

  11、常住外埠老年人可提前多少天提出办卡申请?

  答:常住外埠老年人可在满65周岁前两个月按照经常居住地居(村)委会的要求提出办卡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优待卡》。。

  12、常住外埠老年人持《优待卡(证)》享受相关优待项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常住外埠老年人在享受优待项目时应主动配合有关工作人员的查验,遵守相关部门规定;为了自身安全尽量避开早晚高峰期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