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打基础的一年,也是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届首之年,同时也将迎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新的形势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家一定要有这样的思想准备。为此,我们要及时明确2012年的工作思路、合理安排好各项重点工作。
2012年民政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和区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这一主题,以“做实服务、强化管理、推动新发展、寻求新突破”为发展主线,以定位更高、理念更新、举措更实、成效更佳为工作目标,努力构建“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机制更加灵活、服务方式更加多样、保障群体更加受益”的海淀民政新格局,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再创新佳绩。
2012年,我们要计划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升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打造适应现代民政发展的工作者队伍
继续开展创先争优、优质服务年活动;学习宣传和践行北京精神,大力加强民政文化建设,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渗透到民政业务工作中去,努力营造民政文化氛围;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在征集“海淀民政精神”的基础上,努力树立爱岗、为民、创新、发展的民政价值理念;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审批事项“一科制”集中办理等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素质提升工作,组织好党的十八大前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完善救助体系建设,确保实现“无社会救助盲点”
围绕市、区的中心工作和折子工程,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落实好城乡低保和各类专项救助工作,做好年度低保标准调整工作;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加大低保救助管理、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好低收入家庭认定与救助工作;配合好全区城乡一体化医疗改革,做好特困人群的医疗救助工作。
进一步推进慈善超市的试点工作;加强救灾捐赠物资储备库的软硬件建设;强化救助站新站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做好海淀区反家庭暴力救助中心的成立工作;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藏族流浪人员的救助工作,力争完成民政部提出的到年底实现社会面基本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工作目标。
三、创新为老服务,推动老龄事业再上新台阶
继续落实《海淀区“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和任务;加强“3+X”社区养老服务体系项目运作的服务管理,不断拓展为老服务方式和内容,实现老龄事业与时代同步发展;推进清河敬老院区级重点建设项目;在部分街道完成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前期摸底工作,实现全区养老床位增加1000张左右,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率60%以上,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80%左右,初步实现全区养老机构标准化服务管理;打造四季青、阳台山、香山等品牌养老机构,推动养老机构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提升我区养老服务整体水平。
四、促进军地融合发展,实现双拥工作新跨越
落实城乡优抚对象补助标准一体化目标,适时调整提高补助标准;重新修订《关于建立海淀区优抚对象临时生活困难补助制度的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的救助工作。以全国双拥模范城表彰为契机,掀起双拥模范城新一轮创建高潮,促进军地融合式发展;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大经济补偿、自主择业、培训就业的力度,出台新的《海淀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拓展军休服务内容,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军休”建设,不断提高军休服务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深化文化养老工作,推选出2-3个具有海淀军休特色的文化品牌队伍。
五、深入开展社区服务,提升基层政权建设水平
全面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建立全新的村务监督机制;为第九届村委会选举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依法组织第八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全面推进六型社区建设;加快社区服务管理创新,制定社区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办法,完善社区服务考评机制,进一步推进社区服务管理规范化;实施第三批“一中心一品牌”社区服务项目;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发展,培育和发展社区便民服务商,建立健全社区便利服务网络,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一体化。
六、提升专项工作能力,保障年度目标全面实现
开展婚姻登记机关3A标准化建设工作。发布海淀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全面推我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继续做好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开展区划调整调研,编辑出版《海淀区政区地图集》。加快征地超转人员接收办理速度,真正实现“快转快办”,继续扩大超转人员门诊医疗费用垫付机构范围,做到北部地区超转医疗垫付全覆盖。加大对殡仪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力度,继续做好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的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