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会全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北京精神”。努力服务保障核心区建设,全面落实区民政工作会部署的年度工作任务,推动了海淀民政事业发展,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民政业绩。
2012年,经过全体民政工作者的努力,海淀区民政局在年初召开的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上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在第十二次北京市民政会议上我区又被评为民政工作先进区县;我区第七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区”;区救助站被民政部命名为“群众满意窗口”并授予“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区民政局社团办等10家单位被北京市民政局评为“首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四季青敬老院标准化建设项目被民政部命名为“优质服务品牌”。
回顾2012年,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社会救助工作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健全
1.今年以来,社会救助工作围绕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保障任务,不断加大救助力度,各项救助政策有效落实,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00元上调至520元。在全市率先实现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城乡统一,调整为家庭月人均740元。目前共有4508户、8248名城乡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全区共支出各项社会救助资金4868.42万元,累计救助困难群众8.97万人次,实现了“应保尽保”和“无社会救助盲点”的工作目标。
2.落实了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折子工程。全面实施城乡特困人员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制度;实施重大疾病救助任务,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救助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8万元,已完成医疗救助2767人次。
3.组织开展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了“7.21”特大暴雨遇难人员王景山善后相关事宜。组织开展了“7.21”社会捐赠活动,共接受社会捐赠款149.72万元,新衣物等2823件。
4.开展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救助站牵头区属十余家单位联合开展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加大了社会面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相关安全保障工作。全年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到困难群众1165人次,都得到了妥善处理。
5.认真做好物价调控保障工作,依据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要求,根据物价涨幅指数,2012年春节期间,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享受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共计4524户,8229人,发放了慰问金和一次性生活补贴,支出救助金164.58万元,积极应对了物价上涨带来的影响。加强了救灾物资储备库的科学化管理。全年共计募集捐款490余万元,募集冬衣被11余万件。爱心家园共发放爱心救助卡3938张,发放救助物资折合人民币403.54万元,累计共帮扶困难群众11656户。
(二)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得到了整体提升
1.认真贯彻落实了北京市“九养”政策。开发了 “居家养老综合服务系统”,使老年人不出社区即可满足相关需求。出台了《海淀区高龄老人居家赡养鼓励支持办法》;开展了2012年度“千名孝星”评选工作,评出市级“孝星”1600名、区级“孝星”100名;在5个社区配备了高科技智能化卫生保健、咨询、指导服务系统,使老年人不出社区即可完成日常慢病监测管理任务。新华社、《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等20多个新闻媒体报道了海淀区的这一服务模式。自助智能体检终端作为海淀区的展品代表北京代表团参加了在上海举办的国际养老服务博览会的展览。
2.根据北京市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依托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强化社区服务的功能,为老年人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服务。街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以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服务、医疗健康管理服务和老年人的精神慰藉服务为主要内容,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购等生活服务。
3.推进了养老机构增设床位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养老机构有32所。完成了羊坊店街道社区服务养老中心等5个街道级、中关村街道黄庄社区等9个社区层面养老服务站的建设,推进了养老机构增设床位工作,全年增加养老床位900张,养老总床位数为8716张。局属阳台山老年公寓完成主楼改造工程,280张养老床位已如期投入使用,老年公寓入住老人回迁工作已全部完成。
4. 全区50家福利企业完成销售收入7.6亿元,实现利税总额7.1千万元,安置残疾职工1122人,比上一年增加安置残疾职工31人。全区福彩总销量6.82亿元,超额1.45%完成年度销售任务,销售额占全市的15%,居全市第二位。
(三)优抚安置和双拥共建政策得到了全面落实
1.认真落实了各项优抚政策。优抚对象医疗减免和医疗保险“双保险”制得到了较好的衔接。积极开展了“关爱功臣”活动。对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和60岁以上无工作烈士子女审核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按照工作程序,审批了611名农村籍退役士兵和48名老年烈士子女享受生活补助。为我区1600余名优抚对象配发了老花镜。抚恤金办理432人次,抚恤金发放1.2亿元。
2.狠抓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全年接收共接收退役士兵518名,目前已有487人得到安置,占待安置总数的94%。
3.双拥工作取得创新发展。圆满完成了海淀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的考评验收工作。充分发挥军地共建效应,组织驻区部队1100余名官兵参加了海淀区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圆满完成唐家岭、翠湖湿地5800亩的植树造林任务,为中关村森林公园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协调解决了总参管保部幼儿园危房改建问题;协调了驻区部队参与北京市国际旅游节,为创建文明城区做出了贡献。
4. 军休工作取得新的进步。全年计划接收安置军休干部1605人,目前已完成审档1528份,接收1511人。 “两个待遇”得到落实,组织开展了纪念军休办成立30周年系列活动,产生了一批文化成果,“文化养老”理念进一步深化,完成了君安家园9871.4平方米服务管理机构用房的接收任务。顺应军休干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新需求,继续推进“文化养老”工作,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了军休干部、军休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了军休党建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维护了军休干部和军休职工队伍的思想稳定。
(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1.圆满完成了第八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全区549个社区参加第八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平均直选比例为27.5%,比上一届提高了22.5%。推进和完善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深入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区7个镇和71个村达到区级示范标准,达标率为85%,其中5个镇和50个村被评为市级示范单位,我区被评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区”。
2.组织开展了“六型社区”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了以“干净、规范、服务、安全、健康、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六型社区”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局在创建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在组织发动、宣传培训、落实创建指标任务、迎接检查验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区共有97个社区通过了北京市“六型社区”示范单位评估,完成了市政府规定的绩效考核目标值,接近挑战值(98个)。进一步深化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在全部达到“六有”标准的基础上,组织协调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
(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升
1.社会组织积极作用进一步显现。加大了政府对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在全区开展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和组织评估工作。目前全区共有社会组织744个,位居全市16区县之首,社会组织积极作用进一步显现。2012年共接待有关成立、变更、注销、年检等社会组织的咨询问题1800余人次,完成了我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审查事项100余项,完成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换证80余个;完成审查年度检查报告书600余份,集中年检率达80%以上。
2.征地超转工作取得跨越式发展。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目前接受征地超转人员1408人,接收资金6.8亿元。完成全区10596名征地超转人员月生活补助费由1100元调整至1210元的调标工作。实现了海淀北部地区超转门诊医疗垫付全覆盖。
3.婚姻登记工作实现行政确认合格率100%。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0885件,离婚登记5767对,补领婚姻登记证3932件,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8588件,收养登记16件。
4.殡葬工作实现安全无事故。区属殡葬服务机构集中组织了清明群众祭扫接待服务工作。累计上岗总人数为4819人,接待扫墓群众25.2万人,动用各种机动车辆4.9万辆次。在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清明祭扫工作,实现安全无事故。加强了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落实了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政策,全年共受理1259人,补贴金额629.5万元。
5.见义勇为确认和宣传表彰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全年受理6件7人见义勇为申报,其中确认见义勇为4件5人;正在调查2件。全年共为见义勇为人员发放慰问金35万余元。不断加大对生活困难见义勇为人员的救助,我区先后为6人次困难人员申请发放临时困难补助金7万余元,为6名见义勇为受伤人员发放了5万元补助金。区见义勇为基金为1名高齡、高位截肢的见义勇为人员报销医药费和2名困难人员发放补助2万余元。积极落实市局有关文件精神,为3名因见义勇为而受伤的同志完成了评残工作,为1名因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遗属办理了定期抚恤工作,既关爱了见义勇为人员又弘扬了社会正气。
6. 区划管理工作协调解决了边界地区的管理责任问题,开展了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多次就边界争议进行走界确认和沟通协调,先后为田村山、北京西站地区、海昌线争议地区进行界线确认。我区与毗邻区县有140多公里的边界线,坚持全线走界与个别地段重点查看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丰石海线原有界线标志物消失的情况,联合石景山、丰台进行了走界测绘,新埋设一棵三区界桩。
7.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全区7家福利企业的25名精神残疾职工进行岗位补贴,每人补贴26829元,共计67.0725万元,有力的支持了福利企业的发展。在2012年春节来临之际,为使海淀区福利企业生活特别困难的残疾职工过一个欢乐、幸福、和谐的节日,福利办对全区48家福利企业的592名特困残疾职工发放了慰问金11.84万元,使困难残疾职工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8.福彩中心圆满完成北京市下达我区6.7亿元的销售任务,全区共销售福利彩票6.71亿元,同比增幅1.5%,在高位运行情况下始终维持了一定量的增长。销售量始终位居全市第二,销售额占全市的14.86%左右。
9.接受征地超转人员1408人,接收资金6.8亿元。完成10596名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助费调标工作,月生活费由1100元调整至1210元。实现了海淀北部地区超转门诊医疗垫付全覆盖
10.2012年清明节期间,长安园上岗工作人员39人,共接待祭扫人员24437人次,机动车6457台次,单日最多接待5969人次,做到了安全无事故。根据自身特点建设的树葬、花坛葬、骨灰墙等绿色节地的安放形式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在今年上半年,长安园对全社会开放、完全免费的特色骨灰安放设施——骨灰亭(歆亿亭)投入使用,并完成首份骨灰的安放。长安园实现销售收入1750万元,超额完成预定工作目标。
(六)机关服务和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1.机关综合业务统筹兼顾,提高了民政工作的关注度。全年共播出民政专题节目44期,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截至2012年底,海淀民政系统宣传信息共报送600余条,市民政局政务信息采用累积76分,区委、区政府信息采用56条,市委信息(专报)采用2条,区领导参阅5条。在各级各类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媒体上刊发稿件1200余篇,其中市级以上310篇,重头文章28篇,圆满完成了全年新闻稿件的刊播任务。
2.民政理论调研着力为领导决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2012年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在社会养老、建立村务监督委会、撤乡设镇、社区服务、双拥共建、城乡一体化民生工程建设等方面广泛开展了调研工作,收获调研成果88篇,已编审印发《海淀区民政系统2012年民政理论调研文章汇编》一书。全年完成市、区两级重点调研课题4项,在养老和家政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成果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为推动全区民政事业进一步发展打下了理论基础。
3.民政法制工作在完善依法行政和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上下功夫。加强了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了全局民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新颁布《行政强制法》的专项培训和考试工作,完成了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大事记的编撰工作;积极进行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开展了全年执法案卷评查工作。12月13日接受了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综合检查并受到好评。
4.“五个一”活动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了以“民本、务实、平等、奉献”为主要内容的民政队伍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以举办一系列主题培训活动、组织一次读书学习活动、撰写一次心得体会活动、开展一次先进典型宣讲活动、推树一批先进典型活动等“五个一”活动为载体,不断将教育实践活动推向深入。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为契机,开展了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三亮三比三评”为载体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社区服务中心、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马连洼军休所等10个单位被评为“首都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救助站被民政部评为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并命名“全国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制定了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科级领导11人,其中正科2人,副科9人,鼓励年轻同志参加区公开选拔,选拔副科级领导1人,推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
5.贯彻落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要求,成立了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我局创建方案,编制《海淀区民政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工作计划汇编》,明确了各级任务和职责,加强了创建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
6.民政信访加强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为保障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全年受理来信来访106件次,都进行了分门别类有效处置,没有发生越级上访,为推动民政事业健康顺利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7.民生信息化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民生平台一期测试完成,得到业务科室与经信办一致好评;海淀民政信息网升级改版完成,各项栏目已达到区里考评得分优秀标准;阳台山智能养老院建设方案被区经信办列为2013年区重点建设项目;婚姻智能服务系统、社会团体云服务平台纳入区经信办储备建设项目。
8.完成了2011年的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为社会办理阅档服务280多人次。全年接收公文618件,其中机要文件217件,普通文件401件,全局发文100件,均按制发流程进行了办理。同时,对涉密档案和公文都进行了严格的保密和销毁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完成了2011年年鉴和大事记的撰写工作。
9.民政计财工作全力保障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制度,合理安排各项经费,充分发挥了民政资金的保障作用。加强了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接受市审计和区财政的7次审计检查工作,保证了民政资金安全运行;实现了固定资产的规范化管理,全年清查固定资产1148件,总金额820.1万元,已将清查结果全部上报区财政并进行了妥善处理。
10.局办公室加强了对市、区政府折子工程的落实情况和为群众办实事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督察督办工作,全年督办市区折子工程和重点工作21件,每件都得到了落实;完成了2012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全年共收到建议、提案27件,在各科室的努力下已全部完成;完成《中国政区大典—海淀篇》10万余字的初稿写作。在区志办的指导下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第二轮海淀区志—民政篇》;机关后勤保障常抓不懈,完善了值班室和业务科室等多项服务保障设施;严格加强对司机班的管理,合理调配车辆1142次,实现22.3万公里安全无事故。
11.局工会在组织干部职工文娱活动、关心职工生活,为全局工作人员谋福利、办实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局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提升了全局的凝聚力。
12.同时,人事劳资、党务、老干部服务、计生妇儿、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安全生产、防治艾滋病、禁毒、消防、语言文字、劳动就业、综合治理、接待挂职人员和协调外省市来京学习考察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具体工作都圆满完成了任务。
二、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3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的第一年,也是我区民政工作加快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的一年,更是完成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既定目标的关键之年。
2013年民政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在民政项目建设上有新突破,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新成效,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有新进展,在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上有新提高,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13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组织好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的贯彻学习活动;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社会民生特别是涉及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去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民政社会职能,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让全区的民政对象都能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2.抓实城乡低保救助工作,保障困难人群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大救助力度,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和“无社会救助盲点”工作目标。深化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对低收入(低保边缘)家庭的救助力度,继续推进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和患特大病的对象实行住院押金垫付及时结算减免政策及重大疾病救助政策落实,促进医疗保障水平,有效缓解特困群众治疗的实际困难。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完善我区城乡低保保障对象认定条件,规范各类程序。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将保护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常态化,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和保护。
3.深化养老服务工作,着力构建海淀特色养老服务体系。
深化一个理念,不断完善建设政府统筹、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运作、社区居民参与的“3+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依托一个平台,整合资源,加快区、街镇、居村三级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中心(站)建设;着力打造“9064”养老新模式;积极探索养老服务工作的“老医结合”之路,对自理、半自理和失能老人分别推出慢病监测、康复照料和建立“重度失能老人护理中心”等方式提供服务。2013年计划完成全区30%的社区老年健康管理站建设任务。充分挖掘社区为老服务资源,继续推进老年互助社建设,老年互助社2013年完成75%的建设目标,到“十二五”末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工作,积极推进社区日间托老所建设。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加快推动养老机构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服务,促进保障型、护理型等各类养老机构统筹发展。争取在全市率先出台《社会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重点扶持护理型养老机构的发展。继续推进清河敬老院、西三旗配套项目建设。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强护理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养老护理水平,为老人提供更加优质、专业的服务。
4.推进城乡自治组织建设,维护基层政权稳定。以即将进行的第九届村委会选举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社区服务围绕“打造一个品牌,完善一个体系,实施社区百项惠民工程,加快推进6个中心建设”为主线,努力构建“贴心服务在身边”的社区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一站式”社区公共服务,完善96156社区服务信息平台,打造海淀社区服务品牌。进一步完善以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利服务为主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城乡社区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从事社区服务。积极推进6个镇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十二五”末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目标打下基础。
推进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实现对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加快推进干净、规范、服务、安全、健康、文化为内涵的“六型社区”创建工作,启动“六型社区”百项惠民工程,力争年内创建20%“六型社区”示范单位,为“十二五”末完成90%“六型社区”创建任务打好基础。
5.深化双拥共建工作,服务于国防和军队建设。2013年全区双拥工作要以创建全国和北京市双拥模范城(区)“八连冠”为目标,努力促进军地融合式发展。同时做好优抚对象医疗减免和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落实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城乡统一标准的调整提高政策。认真贯彻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确保2013年退役士兵安置率100%任务的圆满完成。
6.不断提升公共事务管理和专业工作能力。着力构建培育发展服务民生的社会组织,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发展政策体系;计划筹建我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新生社会组织提供培育、咨询、项目培训、能力建设和交流展示等服务;创新服务理念,加快推进我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云平台”信息化建设项目;按照“宽审批、严监管”原则,推动工商经济、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区服务四类社会组织发展,并对其实行直接登记试点,将审批时间缩短至5-10天。
启动海淀区婚姻登记事务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建设,包括建设海淀区婚姻登记外网服务门户,建设婚姻登记外网手机WAP门户等五项内容,为争创全国标准化婚姻登记机关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