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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民政局2015年工作计划

2015-03-03   
  

  

  2015年全区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瞄准全国一流标准,以深化民政改革为动力,以建设法治民政为保障,以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为根本,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推动民政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在养老服务、社区治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取得新突破,为海淀建设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全国科技创新核心区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法治民政建设

  1.积极推动法治民政建设。把学习和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讲座和报告会,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实质,找准与民政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学会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一是更新观念,转变思维方式,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特别是宪法意识;二是严格确定民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深化行政执法工作,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坚持执法的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三是规范、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明确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责任,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认证制度。

  二、抓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健全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推动救助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优化低保分类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分类审核,确保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完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指导街道、镇完成系统升级更新,开展救助对象家庭财产收入认定工作。强化救助能力建设,整合资源,探索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解决入户调查、基础信息确认等事务性工作,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的领域。

  3.全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以争创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为契机,以维护社会环境秩序稳定为中心,以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推进救助服务社会化,创新发展,突破难点,做好我区未成年人和流浪精神病人救助管理工作。

  4.推动社会捐赠事业发展。组织好 “春风送暖”和“冬衣送暖”主题捐赠活动及捐赠物资的发运工作。努力完成慈善超市创新建设指标,制定我区慈善超市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选定5个街镇开展创新建设。加强捐赠网络建设,实现“敞开捐,就近捐”,强化全区210个接收站点的监管指导,为居民捐赠提供便捷的服务。

  5.促进福利事业健康发展。积极搭建平台,建立长效机制,促成2至3家大中型国有企业与福利企业对口帮扶,实现互利双赢; 加大公益金扶持福利企业技术改造的力度,调整用公益金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贴和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补贴的标准;积极推进福利彩票销售渠道建设,努力完成销售任务,加强网点安全管理;加强彩票公益金监管,支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6.推进我区慈善事业创新发展。整合现有资源,创建具有海淀特色的新型慈善公益体系;大力开展慈善公益宣传活动,积极弘扬和培植慈善文化;深入搞好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切合实际的海淀区慈善公益管理意见,不断健全完善我区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建设集发布宣传、组织管理、行业协调、救助帮扶、捐赠募集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慈善捐赠公益网站,引导慈善力量有序参与,缓解民众自身无力解决而政府救助政策又未能覆盖的困难,实现慈善救助与政府救助的有效衔接。

  三、深化养老服务工作,保障特殊群体利益

  7.推进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政府保基本、市场保品质”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功能定位,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作用。出台《海淀区养老机构建设资助办法》,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机构建设管理,新建养老机构主要依靠社会投资。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质量,深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加大养老服务和管理人员培训力度,将社区托老照料机构护理人员纳入养老护理员培训范围。加强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各街镇要充分挖掘辖区资源,通过合作、委托、购置、租赁等方式,建设100张床位左右的养老照料中心,全区新建养老床位1250张。重点发展养老照料中心对社区居家的辐射服务,引导养老服务商依托照料中心及社区托老所,向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

  8.重点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规范老年人身体状况评估和服务需求评估标准,完善服务流程;出台《海淀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及资助办法》,完善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加强养老照料中心建设管理,重点发展养老照料中心对社区居家的辐射服务,引导养老服务商依托照料中心及社区托老所,向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出台《海淀区老年餐桌建设资助办法》,更好地解决老年人就餐问题;完善《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社区托老照料机构支持与管理办法》,规范备案管理制度。

  四、推进城乡自治组织建设,维护基层政权稳定

  9.认真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北京市换届选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第九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成立海淀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关于海淀区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意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指导,组织选举机构和选举工作人员开展分级培训,广泛开展对选举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的宣传,保障居民的民主权利,确保全市第九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扩大居委会直接选举的覆盖面,实现换届选举直选比例40%的目标。做好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前期调研筹备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梳理并掌握全区村级组织建设现状、村干部和党员群众选前思想动态、换届面临的问题和影响换届的不稳定因素等情况,提前谋划,研究对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10.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推进难点村治理工作。按照“以德管干部、以法治村庄”的工作思路,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道德、法治教育,利用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分层次抓好镇、村两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管理服务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完善“难点村”治理的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村级事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11.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继续开展“六型社区”示范单位评选创建活动,培育和评选出56个示范社区。继续实施海淀区“六型社区”惠民项目,严格落实创建标准,加强整改工作,突出创建实效。加大投入保障力度,重点扶持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六型社区”创建工作。建设5个农村社区建设典型示范社区,进一步发挥示范社区的引领作用。认真总结近年来农村典型示范社区创建经验,加强对农村社区创建的指导和培育,从完善农村社区管理体制、社区基础设施、社区服务、社区文化建设等方面入手,推动农村社区建设深入开展,探索形成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加快推进镇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十二五”末每个镇建成一个不低于15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

  12.深化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配合市局加强对第一批市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单位的工作指导,力争在年底前,形成社区多元治理、党政群共商共治等具有特色的社区治理模式。认真总结提炼实验单位社区治理创新工作经验,形成成效显著、富有创新特色、带动引领性强、在全市领先的实验成果。推动第二批创新实验单位建设,力求在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社区自治模式建设和社区减负增效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推进“三社联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通过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组织,提高服务水平,探索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服务方式和群众工作方法,建立有特色的社会工作模式。

  五、深化双拥共建成果,提升优抚安置保障能力

  13.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区)“八连冠”。积极规划、搞好部署,做好创建各项工作,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双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质量。通过不断完善双拥政策法规,健全双拥机制,拓宽双拥领域,把“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全面提高我区双拥工作的整体水平。

  14.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坚持以交流促融合,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创新,推动军地融合深度发展再上新台阶。重点是认真抓好各项军地合作协议的落实,继续深化在科技、文化、教育、医疗和信息等各领域的合作,更好地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快打造中关村军民融合科技研发聚集区,健全军地协同创新机制,不断提高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整体实力。

  15.做好烈士褒扬和优待抚恤工作。认真落实优抚政策法规,依法保障优抚对象权益。严格优抚资金管理,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优化伤残人员认定、优抚对象医疗减免等工作程序,不断提升优待抚恤服务水平。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相关工作,开展烈士纪念活动。

  16.严格依法接收和安置退役士兵。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就业和培训促进就业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密切各单位之间的合作,努力探索多渠道安置办法,共同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保证接收安置任务的圆满完成。积极推进《海淀区事业单位面向我区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的出台。

  17.提升军休服务水平。贯彻落实民政部53号令和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细则》,着力推进军休法治化、社会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管理水平。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积极推进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设,改善活动用房条件。拓宽服务载体,加大社工师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六、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8.促进我区社会组织健康持续发展。完成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孵化基地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打造海淀区社会组织培育和创新发展平台;进一步完善《海淀区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规程》和《社会组织孵化和创新中心建设规划》等文件,丰富和整合社会组织培育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海淀区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相关配套文件,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完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对社会组织进行分类扶持和管理;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相关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对连续两年及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的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及时予以注销或依法予以撤销处罚。

  七、进一步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19.加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大见义勇为的宣传力度,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和风气。建立民政与公安部门联动机制,依法确认见义勇为行为。成立区见义勇为工作协会组织,扩大见义勇为社会参与,加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

  20.提升防灾减灾应急保障能力。积极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完成4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任务。培训300名以上的灾害信息员,为每个社区配备12名灾害信息员。优化救灾物资储备,提升应急储备物资的保障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储备库的硬件设施,装配物资传送设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21.积极推进生态殡葬的实施。探索制定相关鼓励政策,对生态殡葬进行有效引导,鼓励群众逐步接受和选择生态安葬。继续做好一年一度的“清明节”群众扫墓服务工作,加强公益性公墓、骨灰林、医院太平间的监督管理。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管理,加强行政执法和殡葬政风行风建设,严格无丧葬补贴审批工作,确保补贴到位。倡导绿色祭扫新风尚,以北京市建设殡葬服务管理系统为契机,探索利用我局民政信息网,在清明节期间,首次开通网上祭扫版块,实现“文明祭扫、平安祭扫”。

  22.加强行政区域界线日常管理与检查。与毗邻区开展联合走界工作,促进平安边界建设。建设行政区划信息服务与管理系统,把区划所有成果信息化,与区级相关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与联动,为政府相关部门有效管理提供数据支持。进一步增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服务功能。

  23.加强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程序,特别是复杂业务的程序,让登记员处理问题有章可依;完成区婚姻登记处装修改造工程,为办事群众提供一个功能区域健全、服务设施完备、办事环境舒适的综合型婚姻登记机关;建立婚姻登综合预约平台,实现预约登记自助取号。

  24.提升地退、超转人员服务管理水平。落实《北京市超转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强化对超转清洁能源自采暖补贴发放的指导和监管,做到维护超转人员个人利益与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相统一。落实区委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部署,配合乡镇开展农转非工作,优化超转接收工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超转人员接收任务。

  25.深化社区服务社会化改革。全面推进区和街镇社区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推动社区服务全面发展。研究社区服务新理念,探索社区服务新模式,开发整合社会资源,拓展服务新领域,推动社区服务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进“一区一品”建设,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健全完善基础设施,对部分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项目化运营经验进行总结和提炼,推进社会化改革。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推行项目式社会化运营,明确社会化范围,制定评估标准,确保社区服务社会化改革取得实效。

  八、大力加强民政自身建设

  2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教育培训、日常考核和管理。做好干部提拔任用工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提拔任用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基础好的年轻干部。组织好处级后备人才推荐和军转干部推荐晋升工作。继续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工作。

  27.抓好民政维稳工作。切实做好信访接待、矛盾调处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民政对象利益诉求,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提高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的能力。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期、重点人群的防控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民政系统万无一失,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民政工作应有的贡献。

  28.做好新形势下的理论调研工作。紧紧围绕大局,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拓宽调研渠道,开拓调研视野,丰富调研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调研。努力在理论上有所建树,在政策上有所创新,充分发挥服务基层、指导实践和战略前瞻的作用,为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任务的完成建言献策。注重搞好调研成果的转化,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能够实实在在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发展的具体意见和措施,转化为紧密联系实际、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民政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

  29.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智慧海淀信息化建设规范完成我局智慧海淀民生平台二期专项信息化建设项目。重点推进婚姻登记事项全业务预约、电子档案、智能叫号系统建设上线运行;社会组织孵化服务与管理平台建设上线运行;民生平台业务数据系统中地退全业务系统、优抚全业务系统的开发及对接建设。积极配合业务科室信息化建设需求,组织具有资质的专家组评议符合民政工作发展、切实可行的项目提案,主动申报并争取2015年度智慧海淀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