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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本机关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特编制《海淀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海淀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海淀区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进行查询,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查询。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www.jdpf365.com。

  2.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的地点位于民政局全程代理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3:30——17:30;联系电话010-88862404。

  3.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信息产生后及时上网公开,一般最迟不晚于15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海淀区民政局

  办公地址:海淀区蓝靛厂西路1号

  联系电话:010-88862404

  传真号码:010-88862574

  通信地址:海淀区蓝靛厂西路1号

    乘车路线:360路;365路;539路;专75路公交车到空军指挥学院南门站下车。

  海淀区邮政编码:100097

  电子邮箱地址:mzjfazhi@163.com

  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3:30——17:30点。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海淀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海淀区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附件一,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生成日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www.jdpf365.com;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特别说明:

  申请人申请获取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已经采用了网上身份认定技术,可以确认网上申请人的身份,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网上进行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审查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在接到申请后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的申请及时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

  4.答复

  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将根据情况及时给予答复,并提供相关文书;不能当场答复的,最多不超过登记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或经领导批准可以再延长15个工作日答复申请人,并提供相关文书。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不予公开的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公开的,本机关将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除上述情况以外的,本机关将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如何办理缴费等相关手续。

  5.提供信息

  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本机关将在申请人办完缴费等有关手续后当场提供。

  (三)收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遵照《海淀区索取政府信息收费实施办法》的有关收费标准。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政府或上级机关投诉。

  监督电话:010-88862054

  电子邮箱:mzjzgk@sohu.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

  邮编:100097

  投诉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