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2017年9月7日,北京市民向我局咨询“在美结婚,回国可否补领结婚证”的事宜。当事人反映“您好,我和我的丈夫均为中国公民,留学期间在美结婚,结婚证书获得了纽约总领馆认证。现回国工作、学习,请问我们回国后应该办理何种手续(补领结婚证,或出具婚姻证明)?谢谢!”。
来信回复:我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于9月8日上午10:10分左右,和当事人电话解答了根据《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168条规定在美国办理的结婚证在中国使用需要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就可以使用。当事人表示对登记处的答复满意,并感谢登记处为其解决问题。